其他貨物流轉設備

貨物流轉計劃旨在減少主要用於沿加州主要貿易路線轉運貨運和商業物資的設備造成的空氣污染。

在加州四條主要貿易走廊的港口、聯運鐵路站場和貨運設施,貨物流通計劃補助可用來替換或改裝燃油動力的貨物搬運設備和運輸製冷裝置,安裝充電和燃料補充基礎設施,或安裝排放物收集基礎設施或船隻泊位的岸電。

第五年貨物流通計劃 – 貨物搬運設備和運輸製冷裝置

空氣局將在 2016 年 1 月 25 日星期一至2016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五之間,受理貨物流通計劃設備替換和發動機改裝以及充電和燃料補充基礎設施項目的申請。空氣局邀請合格的柴油動力設備物主參加該計劃。 設備必須在加州四條主要貿易走廊的鐵路站場、港口或貨運設施處運行。該計劃中的全部申請必須不遲於2016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五提交。

在提交申請前,請查看下面的資訊,確定您的設備是否符合計劃資格要求。申請資料必須完整,方可考慮予以資助。

項目類型

下列項目有資格獲得本計劃資金:

  • 設備/車輛替換 – 以電動或電池燃料設備替換站場貨車、橡膠輪胎龍門起重機 (RTG)、叉車及其他移動起重設備。
  • 設備轉換 – 把柴油動力站場貨車轉換成電動力,或把柴油動力 RTG 升級成電動力。
  • 運輸製冷裝置 (TRU) 替換 – 用電動、低溫或燃料電池 TRU 替換柴油動力 TRU。
  • 充電和燃料補充基礎設施 – 安裝貨物搬運設備的充電基礎設施以及 TRU 的充電或低溫燃料補充基礎設施。(部分項目要求替換設備。)

資格要求

貨物搬運設備和運輸製冷裝置

現有的柴油設備必須符合下列資格要求,才會被納入考慮範圍:

充電或低温燃料補充基礎設施

  • 設備業主必須同意用相同數量的新設備替換最低數量的柴油動力裝置(如下面情況說明書中所述),新設備動力的燃料類型與為項目安裝的充電或燃料補充基礎設施匹配。 
  • 申請人必須符合規定的法律、許可和安裝工程要求。

第五年貨物流通計劃——停泊船隻(岸電)項目

空氣局將在 2016 年 1 月 25 日星期一至2016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五之間,受理貨物流通計劃停泊船隻(岸電)項目的申請。空氣局邀請加州四條主要貿易走廊上海港設施的合格經營者參加該計劃。該計劃中的全部申請必須不遲於2016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五提交。

項目類型

下列項目有資格獲得本計劃資金:

  • 在現有貨物船舶泊位或碼頭 – 安裝船舶排放物收集和控制系統(如排氣罩、煙囪罩等)。
  • 在非監管泊位 – 在只有不受 2015 年現行有效《ARB 停泊船隻條例》控制要求約束的船舶才可以訪問的現有貨船泊位,安裝基於電網或非基於電網的岸電。

項目必須有成本效益 – 適用時,只有符合最低成本效益公式的項目才會被納入資助範圍(詳情見情況說明書)。

監管合規要求

激勵資金不能用於資助已經臨近監管合規截止日期的設備或基礎設施項目,包括要求執行項目任何部分的州、聯邦或地方法律法規、司法命令或協議、諒解備忘錄、合同或其他有約束力的義務。

如何申請

  • 查看下面其他資訊部分中的申請援助文件。
  • 確認您的現有設備和車隊是否符合資格。
  • 選擇項目類型。
  • 在開始申請前,收集有關您的設備和發動機(以及任何已安裝柴油顆粒物過濾器 (DPF))的資訊。
  • 適用時,配合供貨商和機構編寫基礎設施項目的提案書和報價單(估算)。
  • 聯繫我們的工作人員,瞭解有關申請方式的資訊。根據項目類型,您可能可以線上申請。除了基本的申請提交材料以外,所有的基礎設施項目還要求提供一份書面的提案書。

其他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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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2020/11/17